一本悦读 > 玄幻魔法 > 我的器官是妖怪 > 第二十二章 路中偶遇

吴玄之在判断这些人的身份,这些人何尝没有在打量他呢?

这里距离最近的城镇也有接近三十里路,一个大活人出现在这里,实在有些古怪。更何况,看这个人的衣着打扮和皮肤状态,此人也绝不是跑江湖出身的。

那个叫阿霞的少女,给吴玄之打了一碗野菜汤,也递给了他两个干硬的馍馍。

这是他们出门在外的干粮,一般在火上烤烤加热,再泡到菜汤里,也算是奔波路上难得的享受了。

吴玄之也不客气,他二话不说,就把馍馍放在嘴里咬了起来。

“哎。”那个叫阿霞的女子想要阻止他,但却已经晚了。

风干后的馍馍口感很差,放在嘴里像是咬着石块,但吴玄之却像是在吃着什么难得美味,“咔哧咔哧”的,几口就吃掉了一整个,然后又咕嘟喝了半碗汤。

他对于食物的味道并没有太多挑剔,在必要时候,他甚至连生肉、生米、糖块都能直接吞吃下去,只要能补充足够能量。

“这人真是个憨坨。”阿霞觉得这人大概是脑子不太好使,幸好牙还算结实,不然肯定崩的他满嘴掉牙。

火堆旁边的众人都有些傻眼了,这人可真够猛的,这干馍就这么生吃啊。

只几下,两个干馍和一碗菜汤都吃完了。

“非常感谢你们的招待,这顿饭味道不错。”吴玄之对此表示了肯定。

他这句话反倒让众人更加觉得尴尬,谁也分不清他这是不是反话。就几个馒头外加野菜汤,这算什么好吃的啊。

不过,看他一脸真诚的样子,众人也没再纠结这个问题。

“你们是从直隶来的戏班子吗?是要去哪里唱戏?”肚子里有了些东西,总算是有了着落,吴玄之便主动拉着他们闲聊了起来。

“客人好眼力,咱们是从河北过来的,走一路唱一路,哪里有集市,我们就在哪开唱。”老者冲着吴玄之比了个大拇指,他们没有拿出行头来,能一眼看出他们是唱戏的人,大抵也是他们这个行当的。

亦或者是票友。

“唱戏的不应该去京城,怎地来了川中?”川人也听戏,但很少听京戏,只听本土的川戏。

“您这就有所不知,京城八大园可不让咱们这种人进去。咱们没角儿,进去了也是赔钱的下场。”老者闻言,叹了口气。

这就是小戏班的无奈之处,没办法扎根于一处,那些有实力的戏班子,要么在京城,要么在沪上,最差也能在直隶附近打转。

人家有角儿,能卖出票去,衣食父母也愿意赏脸。

小戏班只能撂街唱戏,因为进不了戏园,没有落脚的地方,只能到处跑。而且每到一处,还得看地头蛇的脸色,不仅得交足场地费,还得保证只是过路的,绝不是抢生意的。

这叫拜码头。

这个年代闯江湖的,哪有容易的。

吴玄之对这些倒是不甚了解,他只晓得下九流的行当,尤其规矩多。不过以前都是人家捧着他吴三爷,他也没兴趣知道里头的龌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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